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所谓“病从口入”,食品安全关乎人类的健康,食品安全更是全国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点,政策监管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食品生产企业只有夯实产品质量,打牢基础,才能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中占得先机。博恩德检测为此整理了食品检测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
酸价: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酸价不得超过5mg/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不得超过3 mg/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油炸面饼的酸价不得超过1.8 mg/g。
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得使用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物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质量的高低首先决定于食品原料的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凉皮、凉面》(DBS61/0011—2016)和《方便湿冷面》(Q/MHCD0002S—2017)中规定,菌落总数5次检测的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00 CFU/g。
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原因导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霉菌: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淀粉中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糕点中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氯霉素:氯霉素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肉制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检出氯霉素的主要原因是养殖户在养殖中非法使用。
长期微量摄入氯霉素,会使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失调,且对人体的造血系统、消化系统具有严重的毒害性。
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油、玉米油中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可能是因为花生原料在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生产前对原料把关不严;精炼工艺不达标或工艺控制不当等导致。
镉: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及其化合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在人体内代谢缓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海水虾、海水蟹中镉的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原因是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会在体内慢性积累,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骨骼和消化道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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